各学院: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8号),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河北工业大学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残疾高校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经办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1月5日前,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
(),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
4、各类别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包括申请人)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
(4)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
请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于11月5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及《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审核人处副书记签字,填表人处辅导员签字。
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附件1: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
附件3:一次性求职补贴使用手册(学生端)
招生就业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