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基层工作
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冀教就业函〔2018〕3 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河北工业大学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毕业生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就业;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包括现代种业、农业技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并且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努力,取得了成绩,效果突出,具有代表性。
(二)参军入伍大学生。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
(三)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充分发挥自己所需的知识,在管理、技术等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毕业10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
(四)开展基层创新创业项目的大学生。依托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或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做出成绩,产生效益,具有代表性。遴选范围包括毕业10年内符合上述条件毕业生。
二、作品要求
每篇事迹内容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在200字以内)、正文(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另附1-2张人物照片(JPEG格式),照片要紧扣人物事迹主题和场景,图片清晰,可用于印刷出版。要求作品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充分描述毕业生基层就业过程中的故事,体现其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够给大学生就业工作带来思考和启发。
三、活动要求
各部门按照征集范围要求,在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张楠办公协同,邮件主题请标注“基层人物事迹推荐+学校名称+毕业生姓名”。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推荐表(附件2)。
2.人物照片。
3. 人物事迹正文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楠
电 话:022-60436572
地 址: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附件:1. 附件1: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pdf
2. 附件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推荐表.docx
本科生工作部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