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22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河北工业大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二)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
(四)残疾学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六)特困学生。
补贴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 3000 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此前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予以补贴。确定无法在2024年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不得申领。
⦁ 申领程序
(一)申请材料包括:
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各类别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需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如果是存折或银行卡领取保障金,证明材料中应有“低保”等关键字);
(2)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交《扶贫手册》及复印件。如本人未在扶贫手册人员名单中,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由相关部门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需提交父母一方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贫困证明材料;
(4)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交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6)本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共同享受家庭成员中应包括申请人)或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外省市户籍特困学生需提供包含申请人姓名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需持有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并上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社保卡申请请联系12345咨询,确保开通金融功能,支持接收补贴款即可);
5) 毕业生申请时须按附件3:《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进行系统申报。
(二)审核公示
请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27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及《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张小静。附件2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上交,审核人处副书记签字,填表人辅导员签字。
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市人社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话:12333),并对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人员,要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静
电 话:60436572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附件1: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3: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招生就业中心
2023年9月4日
附件3: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