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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10000元以上

【北京鑫众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27  浏览量:350

工作地域:江西省   职位类别:教学人员   学历要求:博士   招聘人数: 14人

专业要求: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化学 (0703)、物理学(0702)、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冶金工程(080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三元材料/富锂锰基材料合成/氧
化物/硫化物/卤化物/及复合电解质方向/高比能液态申池/固态电池设计与开发/三元材料/富锂锰基材料前驱体合成)锂离子电池材料第一性原理方向、
职位描述:

一、学院简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创建于2007年,率先开设了全国第一个光伏专业——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专业;2009年,开设了全国第二个光伏专业——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专业;2010年,开设了全国第一个光热专业——太阳能光热技术及应用专业。近年来相继开办了材料物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储能科学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新能源发电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工程预算、工程营销,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的制备、检测、分析、设计和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并努力打造国内同类高校一流的新能源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

现有新能源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余名、学院现有教师近80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3人,博士3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江西省培养类“双千计划”科技创新高端人才2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才工程”人才2人,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2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江西省高层次人才10余人,形成了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学院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部级科研项目7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获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申请国家专利200余项,发表核心以上学术论文180余篇,SCI/EI收录100余篇。承担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新能源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特区模式实验区等质量工程项目近25项。其中,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四星级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创新教学团队”、“新能源材料与工程专业群建设教学团队”入选为省级高水平本科教学团队。

学院拥有锂基新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江西)、动力储能电池及材料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江西省高校硅材料重点实验室、新余市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余市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新余新能源研究所等9个科研平台。

   学院与有研新能源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20余家新能源企业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与江西大凯新材料公司共建有机硅创新技术中心。积极参加行业共同体建设,作为全国储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全国新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副理事长单位。当选新余市新材料产业联盟秘书长单位,建立联合办学机制,获批省级新能源产业学院,共同开展光伏和锂电新能源领域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引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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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才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

  1.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 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还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其他条件详见引才计划表;

  3.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达到《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 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一人一议”;

  5. 服务期8年;

(二)共引共享人才基本条件

  1. 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 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还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3. 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达到《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 服务期8年。

(三)港澳台人才基本条件

  1. 持有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 优先招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教师,重点引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3. 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不从事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尊重当地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遵守学校的工作制度和有关港澳台专家的管理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引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 入事业编制;

  2. 引进待遇:面议,最高可达100万+;

  3. 博士学位津贴:服务期内1500元/月,符合《新余学院博士特殊津贴调整认定暂行办法》中突出业绩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至3000元/月,调整后连续发放三年。服务期满后,参照学校当时引进博士的有关学位津贴的规定执行;

  4. 生活补贴:800元/月(新余市发放三年,以新余市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5. 提供周转性住房,免费居住3年;

  6. 科研启动经费:8-45万,经费使用按新余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7. 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签订协议后,按副高享受校内绩效工资五年;

  8. 配偶可按有关政策随调或按学校规定安排工作;

  9. 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可在新余市任意择校(以新余市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二)共引共享人才引进待遇

  1. 事业编制:纳入新余学院事业单位编制。

  2. 薪酬机制:根据三方协议(学校+企业+个人)确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三)港澳台人才引进待遇

  1. 年薪20万起,欢迎根据岗位职责面议

  2. 博士学位津贴:服务期内1500元/月,符合《新余学院博士特殊津贴调整认定暂行办法》中突出业绩条件的,可申请调整至3000元/月,调整后连续发放三年。服务期满后,参照学校当时引进博士的有关学位津贴的规定执行;

  3. 聘期内提供高层次人才公寓;

  4. 科研启动经费:8-45万,经费使用按新余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5. 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签订协议后,按副高享受校内绩效工资五年;

五、录用程序

  1.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考察相结合或“一事一议”的方式。

  2. 体检: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体检标准,在学校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

  3. 公示:在新余市人社局和新余学院官网对拟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4. 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六、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 报名网址:image.png欢迎博士来校实地考察,学校可报销面试期间来回路费及住宿费。   

  3. 咨询电话:0790-6666026

七、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参照《新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2025年修订)》余学院发〔2025〕19号执行。

  • 附件下载(1):


新余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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