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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2026全球青年学者视频宣讲会
北京神州硕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5-25浏览量: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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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2026全球青年学者视频宣讲会
博士专场
2026年5月29日
大庆师范学院将于2026年5月29日9:00-11:00举办博士人才引进宣讲会,届时,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在线进行实时交流!
报名方式:
腾讯会议:222-396-166
宣讲人:张平院长
张平,男,汉族,1975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现任大庆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一、博士及博士后引进政策及待遇
(一)职称政策
1、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首个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不受指标限制,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达到评审标准直接聘任所晋升的岗位。
晋升副教授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符合《大庆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中申报副教授基本条件及业绩成果质量要求,具备工作业绩成果选项条件中的3项条件(对教育教学类业绩成果数量不作限定),可以晋升副教授。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晋升副教授。
①入(回)校之前取得的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A4类以上2篇或A5类以上3篇或B类以上4篇,其他学科B类以上2篇或C类以上3篇;主持完成B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获省级教(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第1名),或获省级教学大赛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其他特别突出的业绩成果(须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予以认定)。
②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符合《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2〕3号)中《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要求,可以晋升副教授。申报条件中对实践锻炼、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条件不作要求。
《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中,教学科研型副教授评审标准如下:
(应至少具备下列之三,其中教育教学类和科研应用类业绩成果分别不少于1项。)
1 | 指导过学生专业实习、学位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获得厅(局)级以上评价优秀或相关奖励1次以上;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实践活动等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1次以上(本人为第一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创新研究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学生为第1名,本人为第一指导教师)。 |
2 | 获得校级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或相关奖励1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能力竞赛二等奖以上1项。 |
3 | 参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项,或主讲的课程获得省级以上一流课程、精品课、资源共享课、示范课程等1项,省(部)级前7名、国家级为等级内额定人员。 |
4 | 教学设计、教案设计、课程设计、课件、微课等多媒体或新媒体教育技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被推广使用,校级二等奖以上第1名、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前3名、省(部)级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 |
5 | 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厅(局)级二等奖以上1项(前3名)。 |
6 | 完成厅(局)级以上教学改革或科研项目1项,厅(局)级前3名、省(部)级前5名、国家级前7名;或参与完成横向课题1项(前3名)。均应按期通过验收或结题,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 |
7 | 公开发表、出版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研究论文、学术论文、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能够代表本人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2篇(部)以上,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教学)会议宣读并收入论文集出版的论文等代表性成果2篇(部)以上,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具有较高水平学术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价值。论文要求本人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著作、教材要求本人为前5名。 |
8 | 参与完成智库类成果1项(前5名),或参与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专业或课程)评估(认证)报告1篇(前7名),或参与制定、修订1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前7名),均经厅(局)以上有关部门(单位)验收通过、采纳应用或正式实施。 |
9 | 艺术创作作品获得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或专业学会(协会)举办的展览、展演、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第1名),或体育类、专业类竞赛项目获得厅(局)级奖励1项(团体或个人前3名)。 |
10 | 获得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前5名)、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或软件著作权1项(前3名),或参与育成农作物新品种1个,均被应用转化或推广使用,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
11 | 教书育人、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乡村振兴、科学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促进国家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优秀事迹或典型案例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宣传报道或交流推广1次以上,或受邀在市(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开展公益类讲座1次以上。 |
(3)引进的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符合《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黑人社规〔2017〕14号)相关规定,可以破格晋升副教授。
晋升教授
引进的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符合《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黑人社规〔2017〕14号)相关规定,可以破格晋升教授。
2、享受校内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待遇:
聘期内,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相应待遇。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享受教授四级岗位相应待遇。
(二)薪资待遇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办法》(庆师发〔2024〕45号)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落实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兑现人才待遇。其中,博士可申报A、B、C三类岗位(A类岗位选择条件:作为第一作者发表B类以上学术论文2篇或C类以上3篇):
类别 | 年收入 | 一次性安家费 | 住房补贴 | 科研条件建设费 | 博士学位津贴 |
A类人才 | 协议工资:30万元/年 聘期总收入:220-230万元 年平均收入:44-46万元 | 10万元 | 40万元 | 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 10万元/5年 |
B类人才 | 协议工资:23万元/年 聘期总收入:170-175万元 年平均收入:34-35万元 | 10万元 | 30万元 | 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万元 | 10万元/5年 |
C类人才 | 协议工资:事业单位工资 聘期总收入:120万元左右 年平均收入:22万元左右 | 15万元 | 30万元 | 5万元 | 10万元/5年 |
(三)妥善安置
1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并符合人事代理要求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实行人事代理;其他情况的,在校内安排劳动合同制工作。
2学校帮助沟通协调,安排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就近从优入学。
(四)博士后待遇
1引进人才为博士后的,在每个岗位的一次性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基础上增加3万元。
2支持博士毕业生到黑龙江省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新入站全职博士后,省财政连续2年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在站博士后可申请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给予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工作满3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五)公积金缴纳
学校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数高于省内高校,以员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统发工资+基础绩效奖+绩效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六)其他待遇
1自主选择AB岗位的博士,聘期业绩成果超出考核要求的成果,按照学校规定可享受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奖励。
2协调租住大庆市人才公寓;单身博士不租住的学校提供职工宿舍(单身博士2人1间)。
3在教工餐厅就餐享受有补贴的自助餐服务(周一至周末全天营业)。
4按学校规定报销往返学校面试的交通费。
二、人才待遇
目前专业技术二级空余岗位11个、三级空余岗位38个。
第一类 国家杰出人才
相关要求
具有国际一流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的国家杰出人才。
相关待遇
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在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商定相关待遇。
第二类 国家领军人才
相关要求
学术造诣高深,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国家领军型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相关待遇
首聘期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80万元;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250万元;
提供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400万元-1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0万元-200万元;
自主选择2-3名科研助手作为团队成员协商引进;
学校权限范围内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就学;
办公室及实验室用房等其他事项面议。
第三类 国家青年拔尖型人才
相关要求
创新发展潜力大,在国内外学术前沿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国家青年拔尖型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相关待遇
首聘期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60万元;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180万元;
提供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200万元-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0万元-100万元;
自主选择1-2名科研助手作为团队成员协商引进;
学校权限范围内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就学;
办公室及实验室用房等其他事项面议。
第四类 省级人才
相关要求
已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能带领本学科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本学科赶超或引领省内外先进水平,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经济社会发展、智库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相关待遇
首聘期实行年薪制,年薪不低于40万元;
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不低于120万元;
提供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0万元;
学校权限范围内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就学。
三、硕士引进政策及待遇
本硕均毕业于学校或非学校中的建设学科或在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海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或毕业于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或毕业于所招聘音体美专业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国内高校;或满足入选条件的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或有较大科研潜力,发表D级以上学术论文2篇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下面所列全部人才待遇。其他硕士研究生享受第3项人才待遇。
安家费5万元,住房补贴5万元(安家费在入职后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按照五年聘期平均发放,如果购买住房则一次性发放);
科研条件建设费:自然科学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学校鼓励硕士教师提升学历,支持硕士教师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工作一年后可以报考博士。
四、学校简介
大庆师范学院坐落于享有“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美誉的中国著名石油工业城市——大庆市。2大校区,主校区和方晓校区。占地面积69.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52万平方米。
1965年创办的大庆师范学校。
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大庆师范专科学校。
1993年改建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
2004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在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大庆师范学院。
2011年/2018年学校先后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
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2019年学校入选“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2020年入选“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培育单位”。
2024年获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特色师范教育基地。
师资力量
在校生12928人
教职工802人
282人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
182人博士和在读博士
244人“双师型”教师
10人外籍教师
6人省级教学名师
14人省级人才
30人次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模范教师等
2个省级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梯队
2个大庆市“庆雁”支持计划团队
14人大庆市“金雁”人才
学校有14个学院,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8大学科门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法学、市场营销、绘画10个专业为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英语、学前教育等2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学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招聘单位 | 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刘院长: 18249690351 |
2 | 生物工程学院 | 任院长: 13766776076 |
3 | 化学工程学院 | 高院长: 15645914515 |
4 | 数学科学学院 | 高院长: 13936986024 |
5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 王院长: 13936734848 |
6 | 法学院 | 杨院长: 13936901471 |
7 | 文学院 | 赵院长: 13059066021 |
8 | 教师教育学院 | 张院长: 15776571399 |
9 | 外国语学院 | 王院长: 13836892600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院长: 15765972788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刘院长: 13904866253 |
12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任院长: 13836982299 |
13 | 体育学院 | 楚书记: 18345990102 |
14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张院长: 1360467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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