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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北京神州硕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5-20浏览量:188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12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个岗位共2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6年第一批)》(见附件1)。
用人 | 岗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及备注 | 岗位相关联系人 |
精密智造学院 | B05-26-01 |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教师 | 1 | 38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专业 | 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 单老师 |
精密智造学院 | B05-26-02 |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 1 | 38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类别 | 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 单老师 |
商务智能学院 | B05-26-03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新闻传播学专业类别 |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或10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韦老师 |
商务智能学院 | B05-26-04 | 计算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系统科学、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理、机械工程专业类别 |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或10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韦老师 |
商务智能学院 | B05-26-05 | 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物理、机械工程专业类别 |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或10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韦老师 |
商务智能学院 | B05-26-06 | 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技术、电子信息专业类别 |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或10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韦老师 |
食品健康学院 | B05-26-07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农学门类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专业类别 | 有负责科研项目背景或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优先 | 赵老师 |
数字贸易学院 | B05-26-08 | 数字贸易专业群教师 | 3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专业;统计学专业类别 | *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 | 郑老师 |
数智财金学院 | B05-26-09 | 数智财金专业群教师 | 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管理科学与工程、审计、数字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类别;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方向); 应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研究方向) | 陈老师 | |
创意设计学院 | B05-26-10 | 创意设计专业群教师 | 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戏剧与影视学专业类别 | 1.研究方向、学术成果或实践经历等与设计、数字技术相关的,可放宽专业要求。 | 叶老师 |
精密智造学院 | B05-26-11 |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类别 | *具有高级职称、业绩较突出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单老师 |
精密智造学院 | B05-26-12 |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任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专业类别;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专业。 | *具有高级职称、业绩较突出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单老师 |
合作经济学院 | B05-26-13 |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专业教师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别 | 茶学及其它食品科学相关研究方向优先 | 盖老师 |
职业教育研究所 | B05-26-14 | 职业教育研究 | 1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 | *1.研究方向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可放宽专业要求; | 朱老师 |
人事处 | B05-26-15 | 专任教师(高层次人才) | 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学校办学相近相关的专业以及学校发展所需专业 | *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后经历、10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者,年龄上限可予以放宽。 | 翟老师 |
人事处 | B05-26-16 | 专任教师(高技能人才) | 2 | *40周岁 | 本科 | 学校办学相近相关的专业以及学校发展所需专业 |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全国技术能手、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大工匠等荣誉称号或入选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的高技能人才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综合情况特别优异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翟老师 |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岗位招聘年龄上限为38周岁的,指凡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
岗位代码 B05-26-01至B05-26-02 的招聘岗位,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6年8月底前。应聘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引进 专栏网站(
)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岗位代码 B05-26-01至B05-26-02 的应聘者,本轮报名请在2026年4月30日(周四)16点前完成为宜,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 B05-26-03至B05-26-16 (博士、高技能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应聘者,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 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 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 人才招聘网 公布初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为 B05-26-01至B05-26-02 的招聘岗位,按照最低开考比例1:3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 B05-26-03至B05-26-16 的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1)初试:一般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可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计入初试成绩。根据应聘资格审查的结果,用人部门可视情况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仅用于试讲资格筛选,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用人部门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2)复试:一般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复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
2.考核招聘
岗位代码为 B05-26-03至B05-25-19 的招聘岗位,可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予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信息,仅通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引进 网站发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并查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翟老师
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
邮编:310018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2026年第一批).xlsx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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