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以上
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预公告
北京高博中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3-17浏览量:21
一、学院简介
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历史沿革从1958年成立的南昌专区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恢复为江西医学院宜春分院)办学起,1984年批准建立宜春医专,2000年成建制并入宜春学院组建医学院,2025年宜春学院医学教育板块调整成立临床医学院。历经六十余年的办学实践,学院坚持“面向基层,立足江西,辐射全国,为地方培养应用型合格医学专业人才”的办学定位,紧扣新时代健康中国背景下医学人才培养理念,注重医教研卫协同,促进医学教育改革和学生综合能力提升,不断为社会输送适应时代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卓越医学人才。
学院现有临床医学、麻醉学两个本科专业,拥有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内科学,省级特色专业、学校一级重点学科临床医学,校一流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建立省级精品及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4门,省级高校育人共享计划课程1门;校级知识图谱课程3门,校级精品及课程思政一流课程12门。临床医学专业获批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获批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及江西省“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以良好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第一轮认证。
学院实验教学平台丰富,拥有生命科学馆、人体解剖虚拟仿真实验室、数码互动显微镜实验室、机能学实验室、临床技能中心等10个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年承担实验教学约6000学时,拥有肿瘤生物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公共卫生学等7个科研试验平台,各级各类实验室累计教学科研设备5000余台(套),其中10万元以上49台(套)。基础医学实验中心为江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内分泌及代谢病实验室为市级重点实验室。拥有7所附属医院,2所教学医院,4所社区实习教学基地,61所教学实习基地。
二、引进对象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学校2026年拟引进一大批以下高层人才:
杰出人才: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拔尖人才: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学术骨干: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博士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中科院一区)。
优秀博士: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中科院一区)。
一般博士:学科(专业)所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引进岗位及要求
单位 | 所需学科专业 | 联系方式 | 学历 |
临床医学院 | 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1005中医学、1057中医 | 黄老师:0795-3202939 、13970538243 | 博研 |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杰出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类博士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人才优秀引进;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近三年曾入闱宜春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单位的岗位;
1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录用情形。
五、引才待遇
(一)杰出人才、拔尖人才、人才团队引进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二)其他人才引进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人才根据业绩水平和专业紧缺程度给予35-110万元安家费、10-15万科研启动费、1000-3000元/月的学位津贴、前三年享受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
紧缺或业绩突出博士,视情况安置配偶;如配偶为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学校可协助调入宜春市中心城区或袁州区对等单位。
应聘者来校面试考核的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不超过三天),成功入职后,可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
博士服务期取得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教学、科研成果,既可计算博士服务期考核业绩,同时可以获得学校同类奖励。
教学科研临床岗博士可以另外享受医院和属地的相关待遇。
博士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和良好分别给予8万、4万的奖励。
注:人工智能等电子信息学科、临床医学学科的人才待遇可另见相关学院分公告。
六、待遇支付方式
(一)安家费:试用期合格发放40%,余下部分按照考核结果分两次发放;购买学校人才新房的,可相应予以提前发放。
(二)学位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三)科研启动费使用按宜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办法进行。
注:人工智能等电子信息学科、临床医学学科的人才待遇可另见相关学院分公告。
七、录用程序
1.审查与考核方式: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学校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方式采用面试、试讲等相结合(音体美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2.体检与考察: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时的体检标准,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对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与录用: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学院等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引进计划2026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地应聘我校,请直接发送邮件。
投递邮箱:
,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高校人才引进网。
九、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95-3202939 13970538243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厚德路宜春学院厚德校区医学院 邮编:336000
注:学校后期将发布正式公告,如本公告与正式公告不一致地方以正式公告为准。
来源:高校人才引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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