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负责高中本学科的教学及辅导工作;
2、积极参与教学教研、培训、会议工作
3、培养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同时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4、不断提高自身执教、教学服务能力;
5、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以及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科专业,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语文教师须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其他学科教师须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
心理辅导老师须有相关心理咨询证书,并持有教师资格证。
2、有志于教育行业,具有较强的教学技术、大胆与创新的教学理念及良好的师德、
师风、信仰;
3、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技能--能有效地倾听和
理解学生;
4、可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