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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走出去”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心力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量:10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精神,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以“走出去”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拟以“走出去”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走出去”形式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2005年4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暂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此次招聘岗位报名考生直接进行面试。如果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1:3至1:6)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我院通过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形式为“走出去”招聘方式,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报名邮箱:jlsfjgzp。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9时至4月27日16时。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23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照片。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发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
由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需在考试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5、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所涉及各岗位计划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3311456;手机:13596035334
传真:0431-83311061;电子邮箱:jlsfjgzp并抄送至jszpw01
特此公告,欢迎广大符合招录条件考生积极报考我院。
附件下载:
附件1:《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走出去”形式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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