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类型
(一)第一层次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顶尖学者。
(二)第二层次
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领军人才。
(三)第三层次
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杰出人才。
(四)第四层次
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五)第五层次
A类:具有航空类学科研究背景的博士。
B类:满足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
C类: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等一般需要的博士。
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提供丰厚的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年薪200-400万元,安家费100-15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300-1000万元、非实验学科150-500万元;配偶安置。
(三)全职引进的杰出人才:年薪100-300万元,安家费80-12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0-300万元、非实验学科100-200万元;配偶安置。
(四)全职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年薪50-150万元,安家费5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50-150万元、非实验学科30-100万元;配偶安置。
(五)全职引进的博士人才:
A类:安家费50-65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
B类:安家费40-5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C类:安家费25-3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10万元、非实验学科5万元。
(六)引进的博士人才,三年内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七)引进的博士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副教授。
(八)引进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可直聘教授。
(九)引进人才的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十)配偶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十一)引进的航空类博士配偶,可按劳务派遣方式校内安置。
(十二)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十三)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十四)子女入学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滨州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十五)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十六)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十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十八)到国内外访学进修,可享受滨州市最高5万元的人才补助。
(十九)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二十)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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