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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2022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2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表一览表》
学院 |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职位描述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它条件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10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机械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智能制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有工程或行业背景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8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交通运输、数学、物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4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正高职称 | ||||
40周岁及以下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
3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最高学历学制要求两年及以上;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先进成型技术岗,熟悉汽车轻量化技术发展路径,对汽车材料及先进成型技术深入研究。 |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实验教师 | 1 | 从事试验教学科研工作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汽车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8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软件工程 车辆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2 | 控制工程 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经济管理学院
| 10 | 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 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税务学 旅游管理、工商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1 | 企业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
1 | 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税务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学术型硕士;有工程或行业背景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外国语学院 | 4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2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商务英语、翻译学 、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技术与评估、翻译与国际传播、国别与区域研究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翻译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技术与评估、翻译与国际传播、国别与区域研究专业本科需为英语专业 | |||
实验管理 | 1 | 从事实验室平台操作、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 | 计算机技术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40周岁及以下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专任教师 | 8 | 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 数学、物理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1 | 数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
1 | 40周岁及以下 | |||||||
汽车工程师学院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2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3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体育部 | 2 | 体育学、体育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1、排球或篮球专项;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4 | 机械工程、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40周岁及以下 | |||
1 | 工业设计、艺术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正高职称 | |||
2 | 工业设计、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
3 |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有工程或行业背景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
学生工作部 | 辅导员 | 12 | 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财务处 | 会计 | 1 | 从事会计相关工作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档案馆 | 档案管理 | 2 | 管理工作从事档案 | 档案学、档案信息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图书情报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 能源管理 | 1 | 从事能源工程管理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硕士研究生岗位:辅导员和非教学专技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日17:00,硕士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识君招聘平台(/)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重复报考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七、人才引进待遇:
(一)国家级或省级以上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二)双证博士待遇:
1.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标准为30万起。其中基本安家费30万,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博士后、海归博士、紧缺专业博士加5万;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加10万。另外引进博士到校工作5年内(学校教职工在读博士培养期间、自培博士毕业5年内)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获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以学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在Nature/Science等刊物发表文章,每一项分别追加20万。
2.住房补贴。提供两室一厅及以上的过渡住房,配备基本家具和家电,服务期前五年内可免费居住。或者服务期前五年给予1200元/月住房补贴,合计1.44万/年* 5年=7.2万元。
3.购房借款。博士研究生在十堰购房,超出安家费部分可向学校免息借款。
4.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20万,文管类10万。
5.服务期。服务期为10年。
6.配偶安置。根据配偶学历条件安置工作,配偶硕士研究生学历入编,专科及以上学历按人事代理,其中配偶专科学历者,博士需延长3年服务期。配偶专科以下学历劳务派遣(同等享受工会福利及年终创建奖的劳务工资)。学校未安置工作的且博士配偶无固定收入者,一次性另给予3万元安家费,后续学校不再解决配偶工作。
7.博士特殊津贴。按2000元/月标准计发,连续发放3年,共计2.4万/年*3年=7.2万元。(此项从2019年1月执行,已发放博士津贴未满3年的剩余年限按新政策执行)
8.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津贴。聘用后按640元 /月标准计发,连续发放3年,共计0.768万元/年*3年=2.3万元。
9.绩效工资待遇。博士聘用4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绩效工资待遇,有高级职称者按原岗位续聘。特别优秀的博士可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教授待遇。
10.博士解决事业单位编制。
11.子女入学。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免费入读校属幼儿园。
12.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的不纳入绩效工资,引进人才时发放的各项待遇津补贴(含安家费、住房补贴、博士配偶安置费、博士特殊津贴、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津贴等)不纳入绩效工资。
13、科技奖励。依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奖励办法》(汽发〔2017〕113号),学校每年度对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奖、科研平台奖、科技成果奖、教材、专利、咨询报告等均有相应科技奖励。
14.面试待遇。学校为来校面试的博士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和不超过两晚的住宿费,并报销录取后到校报到时的单程交通费一次。具体报销标准参照学校在职职工差旅费标准。
(三)引进的单证博士所有待遇均按双证博士的80%执行。
安家费、住房补贴、购房借款、博士特殊津贴、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津贴在发放前需签订相关发放协议。若服务期未满离职,具体赔偿执行签订的相关协议。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科研成果突出或有工程或行业背景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须在我校人才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关于学历的说明: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且取得本科学历(学位)。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5.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岗位(含硕士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按照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
九、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硕士专任教师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保留岗位计划。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专任教师岗位
硕士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法、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2.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
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的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专任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相应执业资格证,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专任教师岗位中,应聘英语和翻译专业教师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专业英语八级证、应聘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的须大学英语六级证,文体艺类特长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证等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十、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须向人事处提交个人放弃申明函以便存档备案。
十二、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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