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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量:0

  • 工作地域:广东省
  • 职位类别:教学人员
  • 学历要求:博士
  • 招聘人数:170
专业要求:
详见简章
职位描述: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公告

目录: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招聘教授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招聘教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州交通大学(筹)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学校坐落于广州,将为各类人才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并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学校面向前沿学科,以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为龙头,围绕交通工程、交通装备、交通管理方向,以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行业急需专业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先发展轨道交通、海上交通、公路交通相关专业,逐步拓展航空交通服务相关专业;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虚拟交通系统、轨道交通装备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工程中心、海洋严酷环境材料蚀损过程控制与防护重点实验室等19个科研平台,实现科研平台与学科联动发展,全面提升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构建完善的“海、陆、空、轨”现代综合交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二、招聘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广州交通大学(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面向海内外,招聘100名左右的教授,具体需求学科与专业领域详见表1、表2。

表1 学科专业群一览表

序号

学科专业群

需求学科、专业领域

1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载运工具应用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方向

2

交通装备

船舶与海洋工程、车辆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方向

3

交通管理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方向

4

支撑学科

数学、物理学、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等方向

5

其它学科

体育学、艺术学等方向

2 科研平台一览表

序号

科研平台

需求学科、专业领域

1

粤港澳大湾区虚拟交通系统

交通运输、交通管理、软件工程等方向

2

轨道交通装备研究中心

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3

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工程中心

通信与电子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向

4

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智慧交通研发平台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方向

5

船海工程智能装备工程中心

船舶与海洋工程、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6

物联感知技术研发中心

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向

7

交通运输3S研发中心

交通运输、交通管理等方向

8

智能车辆工程研究中心

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9

智能航海工程技术中心

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通信工程、海事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向

10

载运工具无人技术平台

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11

海洋严酷环境材料蚀损过程控制与防护重点实验室

土木工程、材料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工程、港口海岸工程等方向

12

新能源动力应用及节能减排技术工程中心

新能源、船舶与海洋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方向

13

综合交通安全运行与智慧管理研发中心

交通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等方向

14

特殊自然条件下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及装备中心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隧道工程、海洋工程、市政工程等方向

15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技术研究中心

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16

交通运输经济、法律与金融研究中心

交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法学等方向

17

航空港运行与管理研发平台

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产业经济学等方向

18

广州轨道交通系统装备安全与智能技术

车辆工程(轨道交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方向

19

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基础研究平台

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等方向

 

三、招聘人才类型

(一)学科领军人才

国内院士,或国内外著名大学教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百千才工程”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名师,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等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较高,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或教学科研业绩,近5年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有重大技术发明推广成果;能担任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实验平台带头人,推动一流学科建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优先选聘博导人才。

(三)学术骨干

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造诣较高,有较突出的学术成果或教学科研业绩,近5年有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能支撑创建一流学科,发表重要学术论文,冲击申报省部(级)科研奖励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优先选聘博、硕导人才。

四、配套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二类人才薪酬待遇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学术骨干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广州交通大学(筹)薪酬标准进行配套,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议。

(二)学校欢迎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以科研团队成建制加盟,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服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学校对每个科研团队确定为广州交通大学(筹)科研平台引进人才队伍后,最多可投入3500万元实验室配套建设经费。

(三)各类人才入职后可依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穗组字[2017]98号)申报认定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含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学校协助新引进人才本人和家属入户广州,积极协调相关资源,协助其科研成果转化和子女入学。

五、联系我们

如有意加盟,请填写《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招聘教授报名表》(详见附件)和个人简历发送至以下邮箱,若需了解详细信息,请与我们直接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本公告常年有效,招满为止。

人才招聘邮箱:hhrscsz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人才类型+本人姓名+专业领域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

咨询电话:020-32081021 (联系人:全老师)

020-32082367 (联系人:严老师)

020-32083019 (联系人:刘老师)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航海学院、广州交通大学(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人才,其中,副教授50名、博士和博士后各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州交通大学(筹)以广州航海学院为基础,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学校坐落于广州,将为各类人才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并提供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学校面向前沿学科,以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为龙头,围绕交通工程、交通装备、交通管理方向,以广州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行业急需专业为重点发展方向,优先发展轨道交通、海上交通、公路交通相关专业,逐步拓展航空交通服务相关专业;搭建粤港澳大湾区虚拟交通系统、轨道交通装备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工程中心、海洋严酷环境材料蚀损过程控制与防护重点实验室等19个科研平台,实现科研平台与学科联动发展,全面提升科研实力和办学水平,构建完善的“海、陆、空、轨”现代综合交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70人,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职位
   代码

岗位
   类型

岗位
   等级

岗位
   名称

拟聘
   人数

招聘人员
   类型

专业及代码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年龄
   要求

其它要求

研究生

1-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

4

不限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A082303)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智能交通理论与信息技术应用、道路交通运营管理与控制、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管理、城市和区域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流理论与通行能力、城市交通系统的节能减排、道路交通安全、海事管理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2

4

不限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A08230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轨道交通运行控制、交通智能控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化与控制、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交通信息智能感知与处理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3

3

不限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A082304)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水上载运工具运动研究、载运工具的运行控制与自动化、载运工具运用安全、载运工具新材料运用技术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4

3

不限

信息与通信工程(A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A0809)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语音信号处理、图像信号处理、人工智能、信号与信息处理、自动驾驶方向、宽带移动通信系统与专用移动通信、海上通信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5

3

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0812),软件工程(A0835)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人工智能、数据挖掘、自然语言处理、机器翻译、轨道交通信息技术、高性能计算、机器学习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6

4

不限

控制科学与工程(A0811)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航海技术、无人自主系统、智能交通、物联网工程、智能网联车、机器人工程方向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7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7

4

不限

土木工程(A0814)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结构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8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8

5

不限

船舶与海洋工程(A082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A0807)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轮机工程、海洋工程、船舶电气、内燃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动力机械及工程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9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9

4

不限

车辆工程(A080204)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载运工具、车辆强度理论与系统可靠性、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车辆数字化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结构优化设计、车辆振动噪声控制技术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0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0

4

不限

机械工程(A080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有限元分析、工程材料分析、机器人运动分析、 机械制造、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理论、液力传动、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加工工程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1

4

不限

电气工程(A0808)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工程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2

4

不限

管理科学与工程(A1201)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工程管理、信息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航空港运行与管理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3

5

不限

工商管理(A120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4

5

不限

应用经济学(A020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交通运输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金融学、博弈论、网络经济学、投资学、国际贸易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5

2

不限

数学(A0701)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6

2

不限

物理学(A070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光电信息、理论物理、材料物理;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7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7

2

不限

外国语言文学(A0502)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英语、意大利语方向;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8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8

2

不限

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历史学(A0601),哲学(A0101)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等;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19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19

2

不限

法学(A0301)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海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20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20

2

不限

艺术学(A0504)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1-2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专任教师1-21

2

不限

体育学(A0403)

博士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及以下

1.专业领域:体育学(篮球、游泳、田径); 
  2.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相关岗位。

2.年龄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3.招聘人员类型: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认证证书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

5.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三)专业要求

1.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最高学历证书专业为准,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附件2)。

2.报考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申请进行相近专业认定。相近专业认定需填写《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附件3),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由学校审核认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发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9日9:00至2021年10月25日24:00止。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4)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务必将招聘岗位所必须的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多批次的面试。每批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公布。面试当天需提供所有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作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必须高于60分(含)者方可录用。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时,则需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航海学院官网首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不能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限内到岗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福利与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广州交通大学(筹)薪酬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特别优秀人才,待遇方面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未携带本人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批次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中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副教授入职后暂按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经体温检测正常(<37.3℃)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3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如有新的防控要求将执行新要求)。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2081021 (联系人:全老师)

020-32082367 (联系人:严老师)

020-32083019 (联系人:刘老师)

人才招聘邮箱:hhrscsz、gzhhxyzp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中国博士人才网)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2083021(联系人:郑老师)

附件1. 广州航海学院 广州交通大学(筹)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

附件3.广州航海学院公开招聘相近专业认定表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

附件下载网址:/html/gzmtu/job.html

 


投递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