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四、其他待遇
1.学院为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室、办公室以及科研助手等。
2.第五、第六层次人才来校后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享受每年2万元博士津贴。
3.在学院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来晋工作的优秀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来校工作后申请)。
4.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符合上级政策规定调动条件的,经考察合格,可办理随调手续;配偶不符合调动条件,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学院按照人事代理的方式安排工作,工资待遇参照正式在编人员确定。
5.高层次人才子女安排在学院附属中学就读。
6.人才团队及特别优秀、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政策,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7.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期间学院提供周转房,根据人才层次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
8.对学院学科建设急需的在读博士,愿意毕业后到学院参加工作的,签订就业意向书之后,学院提供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资助其就读,毕业后按学院当年人才引进政策正式引进。
9.对于学院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经考察合格后以人事代理的方式录用;考取博士的,毕业后正式引进,办理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