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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教师

邯郸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15浏览量:0

  • 工作地域:河北省
  • 职位类别:教学人员
  • 学历要求:博士
  • 招聘人数:60
专业要求: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作物学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职位描述:

邯郸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邯郸市2021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博士研究生60名。

三、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

(一)选聘专业及岗位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纺织科学与工程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作物学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二)选聘资格与条件

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12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27月31日。

6.本公告所述急需、紧缺专业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科研成果或相关业绩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7.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学校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及个人简历到指定报名邮箱:ssx。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考核

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本人进行科研情况汇报3分钟、结合应聘专业试讲8分钟、答辩4分钟等环节组成。考核结束后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聘用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1.一般博士人才学校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含税)。

2.学校提供三年的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3.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4.入职后享受学校内聘副教授待遇。

5.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6.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一次。

7.引进的人才若带有项目、资金,除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市级项目1:1配套、省级项目1:1.5配套、国家级项目1:2配套)。

8.符合邯郸市博士引进条件者同时享受邯郸市提供的相应优惠待遇。

9.急需、紧缺或有特殊情况的博士人才,待遇条件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实行“一事一议”。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体检和考核。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邯郸学院人事处(办公电话)

联系人:姜老师     

 

附件:邯郸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